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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业功能区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7月11日      来源:陕西省农业厅      点击数 :



陕农业发〔2008〕128号

陕西省农业厅
关于印发《陕西省农业功能区划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果业局,杨凌示范区农村发展局,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厅属各有关事业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的意见》(国发[2007]21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功能区划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08〕34号)要求,我省已全面启动了农业功能区划工作。为扎实做好课题研究,确保年底前向农业部提交我省农业功能区划成果,实现与国家主体功能规划工作的对接,我厅制订了《陕西省农业功能区划工作方案》,并就开展农业功能区划研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三日

 

陕西省农业功能区划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功能区划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08〕34号)要求,结合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为全面优化我省农业生产力空间布局,确定不同区域农业的主导功能和功能拓展方向,完善相关区域政策,我省决定开展农业功能区划工作。

    一、开展农业功能区划工作的重大意义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这一基础产业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多功能性特征越来越突显。农业功能从食物保障、原料供给和就业增收等传统功能,向更广泛的生态保护、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等领域扩展。我国目前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重要时期,开展农业功能区划,根据自然、经济、政治和社会等要素的空间特征,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科学划分农业不同区域的功能,谋划区域农业功能拓展与现代农业发展战略,对引导和深化农业区域分工,适应新时期农业功能进一步拓展,促进区域农业协调发展,扎实推进新农村和现代农业建设,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农业功能区划工作的目标与任务

     本项工作的基本目标,就是要分析揭示资源禀赋、经济、政治和社会等要素的地区差异与组合特征,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要求,科学划分我省农业功能区,确定主导功能和功能拓展方向,完善省内区域政策,从而加快形成区域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全面优化我省农业生产力空间布局。

     本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编制我省农业功能区划,提出促进陕西农业区域主导功能实现与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等。在开展农业功能区划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和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和问题:

    1.农业功能区划与传统农业区划的关系。两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1)区划对象不同。传统农业区划实际上是一种单功能区划,研究的是农业生产的地域分异规律、农产品生产布局,划分出农业的农产品供给单功能区;而农业功能区划则是一种多功能综合区划,不仅要研究农业的农产品供给功能空间分异规律,还研究农业的生态功能、文化与休闲功能、就业和生活保障功能的空间差异以及这些功能的区域统筹发展问题,划分出农业的多功能组合区,各区域都有主导功能与辅助功能。

    (2)区划理论不同。传统农业区划一直坚持“因地制宜”的农业布局和区域发展思想,强调从本地区的自然生态环境出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适宜发展什么,就安排什么。农业功能区划则不仅强调“因地制宜”,还要强调“人地协调”。“人地协调”就是通过区际要素流动,调控区域的农业和人口压力,提升农业空间布局的有序性。

     (3)区划目标不同。传统农业区划追求的目标是因地制宜布局农业,最大限度地发挥自然资源比较优势,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农业功能区划则强调“效率”和“公平”并重的双重目标取向,推动区域间和谐发展。

     (4)时间尺度不同。传统农业区划没有明确的时间尺度要求。农业功能区划属于中长期时间尺度研究,主要服务于未来10—20年农业和农村区域协调发展需要。

     2.农业功能区划与其它功能区划的关系。在开展农业功能区划工作过程中,要统筹考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陕西省水功能区划”、“生态功能类型区”等相关区划规划,科学确定农业功能区范围。

     3.农业功能区与行政区的关系。制定农业功能区划,将打破行政区界限,但确定和实现主导功能定位,也要依托一定层次的行政区才利于操作和实施。

     4.农业功能区的命名法则。一般采用“地理方位(+地貌特征)+主导功能”模式,对功能区进行命名。地貌特征包括平原、山地、丘陵、河谷、盆地等。命名中择其重要或典型者用之。主导功能在具体地区可以是单功能,也可以是某些功能的组合。

      三、农业功能区划工作的主要内容

      省本级农业功能区划要从服务于全省农业空间决策需要出发,研究设计我省级农业功能分区指标与分区方案,同时注意与国家农业功能区划衔接。

      本项工作将在分析评价我省农业的农产品供给、就业和生活保障、生态调节以及文化传承等4大功能的地域差异基础上,以县级行政区(或乡镇)为基本分析单元,研究确定农业功能分区的目标、原则和方法,探讨农业功能分区方案,设计区域农业主体功能定位与拓展战略,构建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的保障体系。主要内容包括:

    (一)农业功能分区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1.分区指导思想

     2.分区目标

     3.分区原则

    (二)农业功能的地域分异特征分析

     1.农产品供给功能地域分异(包括食物安全、纤维和生物质能等工业原料供给)

     2.就业和生活保障功能地域分异

     3.生态调节功能地域分异

     4.文化传承和休闲功能地域分异

    (三)农业功能分区方案

     1.分区指标

     2.分区方法

     3.分区方案 

    (四)区域农业功能定位与拓展

     1.区域比较优势分析(含现状与问题)

     2.区域农业主导功能定位

     3.区域农业功能拓展方向与选径

   (五)农业区域主导功能实现与协调发展的保障措施

     1.产业政策

     2.财政政策

     3.投入政策

     4.环境政策

     5.其他政策

     四、农业功能区划的专题调查与要求

    本次农业功能区划工作将重点对我省农产品商品性生产能力、能源作物、农村富余劳动力、农用土地占用、农业景观、生态功能和功能持续性等方面内容开展专题调查,要求填报农业功能区划专题调查表和相关分析报告与图件。

    1.农产品商品性生产能力调查。主要内容包括(1)农民口粮消费量;(2)粮食、肉类、奶类和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量、商品率等方面的现状与趋势。分析报告要说明数据来源、地域分异特征及变化趋势。

    2.农村能源作物及其分布调查。主要内容包括木薯、甜高粱、甘蔗、油菜等作物作为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利用现状与开发潜力和开发措施。分析报告要说明数据来源、地区分布、开发现状与潜力,并附分布图。

    3.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其分布调查。主要内容包括(1)耕地的劳动力容量、农民外出务工数量、当地非农就业数量;(2)农村总收入中农业、非农业与外出务工的收入数量等方面的现状与趋势。分析报告要说明数据来源、耕地的劳动力容量计算方法、地域分异特征及变化趋势。

    4.耕地占用及其分布调查。主要内容包括(1)耕地占用(含非农建设占地和退耕还林还草)现状与趋势;(2)耕地占用补偿方式与补偿水平现状。分析报告要说明数据来源、地域分异特征及变化趋势。

    5.农业景观、文化及其分布调查。主要内容包括(1)与农业生产、农业用地及设施、农村聚落相关联的独特景观;(2)与农牧业生产直接关联的地域文化、少数民族文化等方面的分布现状与趋势。分析报告要说明数据来源、地区分布及变化趋势,并附分布图。

    6.生态调节功能及其分布调查。主要内容包括(1)生态问题(水土流失、荒漠化和草原退化面积)和(2)水稻田及天然湿地(含水地域)和冬小麦种植面积等方面的现状与趋势。分析报告要说明数据来源、地域分异特征及变化趋势。

    7.功能持续性外部制约因素及其分布调查。主要调查影响农业功能持续性的外部因素,包括(1)城市化资源压力(工业和城市用水、用地数量)、(2)资源环境保护(水源地、湿地保护、洪水调蓄和生态系统保护)等方面的现状与趋势。分析报告要说明数据来源、地域分布及变化趋势。

     五、农业功能区划工作方案

    (一)组织与分工

    1、组织领导

    这次农业功能区划课题研究工作涉及面广,技术难度大,且时间紧任务重,需要有关政府部门与科研单位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优势,进行联合攻关。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厅成立陕西省农业功能区划课题研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单位见附件1)和陕西省农业功能区划课题研究小组(以下简称“课题组”)。课题组由省农业工程勘察设计院、西北农林大学等科研院所有关专家组成,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课题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产业化处,具体负责课题研究的组织协调工作。

    课题研究工作在基础数据采集和成果评审环节还涉及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统计局、省环保局等7个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和衔接,共同协调解决课题研究中的技术问题和相关重大问题。

   (二)任务分工

    1.省农业区划办(农业厅农业产业化处)和厅发展计划处。重点负责项目研究工作的协调和经费保障工作。

    2.省农业工程勘察设计院牵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参与共同负责我省农业功能区划课题研究的科研层面整体推进工作。结合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在合理设置附合我省区域农业发展特色分区指标基础上,对我省农业功能的地域分异特征进行科学分析,组织专家研究确定分区方案,进行我省农业功能区域政策设计,提出全省农业功能区划报告。

    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组织以县为基本单元调查、填报课题研究所需的基础数据和资料,并做好审查、汇总工作;负责开展农业功能区划专题调查及调查报告撰写工作;协助开展省级农业功能区划研究实地考察工作。

    4.厅政策与法规处、厅市场信息处、厅发展计划处、省畜牧局、省果业局以及厅属各有关事业单位根据课题研究需要,按照要求为课题组提供相关图表、数据以及必要的文字说明材料等。

    5.课题组要加强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统计局、省环保局等7部门相关业务处室沟通,收集课题研究所需基础数据。

    六、工作进度安排

    2008年7月初,省课题组印发省农业功能区划工作方案,部署我省农业功能区划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功能区划技术培训。

    2008年8月10日前,省课题组重点开展农业功能区课题研究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指标设置研究、资料收集等);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所属县(区、市)完成农业功能区划县级专题调查表填报工作,并按专题调查要求形成调查报告上报省课题组。

    2008年9月10日前,省课题组开展数据处理工作,确定农业功能区划初步方案。

    2008年10月底前,省课题组完成省级农业功能分区及报告论证工作。

    2008年11月,省课题组负责修改完善省级农业功能分区及其报告,并向省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报送课题研究报告以及2000一3000字左右的课题报告摘要;确定农业功能区划分区方案和农业功能区政策设计,完成全省农业功能区划报告,并报送农业部。

    七、预期成果

    通过农业功能区划工作,主要形成以下成果:

    l. 陕西省农业功能区划报告及相关图件。

    2. 陕西省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政策建议。

    八、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农业功能区划工作的开展必将促进全省区域农业的发展,加快区域主导产业的发展,对于优化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坚定信心,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农业功能区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落实任务,强化责任

     农业部要求各省按照农业部2008年全国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对农业功能区划课题的研究成果的交流与转化应用,为本地区确定不同区域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提供依据。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刻领会搞好农业区划的重要意义,按照省农业厅制订的《陕西省农业功能区划工作方案》,进行认真研究,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由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直接抓,业务科室具体抓,确保农业功能区划工作落在实处。

    (三)加强领导,搞好协调

     农业功能区划工作是我国目前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一项重要工作,具有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战略意义。区划工作涉及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统计、环保等各个领域,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加强对农业功能区划工作的领导,特别是要向市、区政府汇报,争取市、区政府的支持,并积极主动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和衔接工作,使农业功能区划工作整体推进,拓宽农业功能区划的思路和途径,确保我省农业功能区划工作按时高质量的完成。

     九、联系人

     省农业厅组织协调工作联系人与电话:

     廖海泉   电  话:87319387

     丁志强   电 话(传真):87322848

      E—mail:595924161@qq.com

     课题组技术基础工作联系人与电话:

     省农业工程勘察设计院

     何启科  电  话:13571838473

      E—mail:hqk5407@163.com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杨立设

     附件:1. 陕西省农业功能区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农业功能区划(县级)专题调查表

           3 .陕西省农业功能区划(县级)专题调查表补充表

          4. 农业功能区划专题调查表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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